林思漢:當傳統聖詩/聖樂與現代音樂互相擁抱時
一,引言
「擁抱」,的確是一個十分吸引的詞語。誰人不渴望被接納、被擁抱?不過,兩個人可以互相擁抱,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。擁抱,意味著要彼此開放底線,冒著被傷害的危險,有願意敞開自己裡面真相的胸襟。但是正如陳亦迅所演繹的「大開眼戒」(由黃偉文寫詞)中一段歌詞所言:
情人如若很好奇\要有被我嚇怕的準備\試問誰可\潔白無比\
如何承受這好奇\答案大概似剃刀鋒利\願赤裸相對時\能夠不傷你
無論我們喜愛甚麼音樂,若要「擁抱」自己不熟悉、不喜愛的音樂,我們預備好放下自己固有的看法、喜好,先去了解,再去判斷嗎?
我愛唱傳統聖詩,亦常常聆聽及參與演出傳統聖樂。每周都要帶領、參與不只一次的聚會,與會眾一起唱頌不同時代、地區、風格的聖詩,例如西方傳統聖詩、泰澤短頌、英、美、台灣、國內、香港創作的基督教詩歌。身為數個基督徒聖樂團隊包括自己堂會的詩班的指揮及成員,天天都要鑽研、教導、演繹不同地方、時代的聖樂作品,有古典的、現代的、民族風格的、前衛性的。在我隨身的音樂播放器中,除了載入大量的西方傳統聖詩、聖樂、古典音樂,同時有很多古今中外的音樂,亦有大量中外的現代音樂,特別是流行音樂。
對我來說,「音樂」不只有我喜愛、熟悉的,更多是我未接觸、了解、明白的。關於音樂的「好/壞」,我亦不覺得能有一套簡單直接,而且放諸四海皆準的準則可以依循。音樂風格之間,更不是互相排斥對立。至於甚麼是「基督教的音樂」,我亦不覺得能單從音樂的歌詞內容(沒有歌詞的音樂莫非全都不是基督教音樂?)或作者是否信徒來判斷。
既然音樂不只有「傳統聖詩/聖樂」與「現代音樂」,要討論「傳統聖詩/聖樂」與「現代音樂」就要從更多的角度方法去進行。不過,現在我只嘗試簡化我的切入點,簡單地從我觀察到的香港教會信徒思維出發,來分享這個「當傳統聖詩/聖樂與現代音樂互相擁抱時」這個題目。
無可否認,唱頌傳統聖詩,可以豐富我的信仰體會,宣告信仰認信,讓我可以分享不同時代、地方、處境的信徒的信仰反思結晶。透過唱頌傳統聖詩,讓我身、心、靈經歷與上主超越人間五感經驗的相遇。聆聽、演奏、演唱那些在歷史的洪流中留存下來的傳統聖樂作品,亦的確能令我的靈魂「提升」,讓我在精妙絕倫的音樂中,極致地體驗上帝超越一切的美麗與崇高。但是,我同樣要肯定的說,聆聽及奏唱現代音樂,甚至是流行音樂,使我活得更「貼地」,更了解這個時代,更深刻「進入」我生活的社會,令我與社會上不同階層、處境、信仰、價值觀的人相處時,更「有血有肉」地活出基督。
我以「提升」/「貼地」這兩個詞語來形容我的體會,絕不是對不同的音樂的本質作道德價值判斷,反而,「提升」/「貼地」兩個方向都同時引導我朝向信仰的核心。我相信,我們要深深地了解上帝是「全然超越」(transcendental)的,祂創造光明、定黑暗,我們並不能完全明白上帝,唯有不斷操練在靈性上經驗上帝的全然超越、聖潔、公義、慈愛,我們才會活得更謙卑恭敬。同時,基督祂「道成肉身」,在人類的歷史當中與人一同生活,親自經驗人間一切喜、怒、哀、樂,生、老、病、死,生離、死別,挑戰、試探、疑惑,基督在人間以及在我們心靈「全然內住」(immanent),教導我們同樣要「進入」世界,與世人同行,了解世人身心靈因苦難而生的「呼喊」(cry)。
簡言之,我認為,若果我們要真實地跟隨基督,必須「既聖潔、又地痞」。正如二世紀教父愛任紐(Irenaeus of Lyons)所言「 全然活出人性 ,就是上帝的榮耀」(The glory of God is humanity fully alive)。
當我們這些所謂「聖樂事奉者」,談論「傳統聖詩/聖樂與現代音樂互相擁抱」之時,其實我們在談論什麼、想像甚麼、表達甚麼呢?如果我們是從事「傳統聖詩/聖樂」的,我們是否了解我們所從事的「聖樂」的特色、優勢、限制?如果我們從來都極少接觸「現代音樂」的話,我們又是否願意真誠地先了解現代音樂,再談去「擁抱」它?
不過,在這個思考之前,以我自己的觀察,其實何謂「傳統聖詩/聖樂」和「現代音樂」,在我們香港的信徒圈子中,並沒有一致的理解。
二,何謂「傳統聖詩/聖樂」?何謂「現代音樂」?
雖然對一般人來說,「傳統聖樂」與「傳統聖詩」不一定是創作年代久遠的作品,而是比較關乎作品的內容或風格。只要內容明確地表達與基督教有關的信念、以比較莊嚴穩重的音樂風格及以例如管風琴、管弦樂團伴奏,一般信徒都會覺得那是比較「傳統」。相反,即使歌曲的創作年代久遠,內容又完全關於基督教信仰,甚至歌詞比較精煉複雜,如果以比較前衛的音樂素材重編(例如以較多不協調和弦),或是以現代樂器例如電子結他、套鼓、電子合成器來伴奏,則一般信徒都會將之形容為「現代音樂」。
其實,一般來說,我們所謂的「傳統聖樂」,是指近五百年到近八百年的西方宗教音樂(Sacred music),例如中世紀的「葛利格素歌」(Gregorian chants)、文藝復興時期(大約十四至十六世紀)之後的巴洛克時期(Baroque period)、古典主義時期(Classical period)、浪漫主義時期(Romantic period)西方世界音樂家為教會禮儀或崇拜所創作的音樂例如「彌撒曲」(Mass)、「清唱劇」(Cantata),及為音樂會或其他典禮創作的宗教內容音樂例如「經文歌」(Motet)、「神曲」(Oratorio)。比較出名的作曲家及作品,例如有巴哈(Johann Sebastian Bach, 1685-1750)的「B小調彌撒曲」(B minor Mass)及幾十套流傅下來的「清唱劇」(Cantata)、韓德爾(George Frideric Handel, 1685-1759)的「彌賽亞神曲」(Messiah)、莫札特(Wolfgang Amadeus Mozart, 1756-1791)的「安魂彌撒曲」(Requiem)、海頓(Joseph Haydn, 1732-1809)的「創世記」(The Creation)、孟德爾頌(Felix Mendelssohn, 1809-1847)的「以利亞神曲」(Elijah)……等等。
而「傳統聖詩」,雖然應該更廣義地被理解為由聖經舊約的詩歌,例如由舊約的詩篇開始,一直到新約初期教會保羅談及的「詩章,頌詞,靈歌」(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),以至公元100至1300年的希臘聖詩、拉丁聖詩[1],但是,一般信徒理解的「傳統聖詩」,其實是指近二、三百年,宗教改革後,來自歐州的基督新教流傅下來在崇拜供會眾唱頌的「詩節式詩歌」(Strophic hymn),當中其實包括很多美國的「福音詩歌」。大部份的聖詩內容都是直接關乎基督教信仰,例如聖經經文、聖經故事、信仰原則、教義、信徒見證、默想祈禱、信仰反思、信仰道德教育、信仰行動、建立群體……等等。雖然如果我們細究那些比較「大路」的「傳統聖詩」創作源頭,有不少都是以當時的「流行曲」風格寫成,有些甚至本來由是以藍調(blues)、爵士(jazz)風格,以酒吧式鋼琴、結他伴奏,但是,香港一般教會都習慣以「四部和聲」風格,以比較嚴肅莊重的鋼琴或風琴伴奏。
所謂「現代音樂」,嚴格來說是指所有在這個時代創作的音樂,而大部份西方音樂學者都會同意,「現代音樂」是自西方浪漫主義時期之後的音樂創作,特別是指到,作曲家以脫離西方自十四世紀起建立的調性、和聲、結構的音樂素材來創作的音樂,作曲家例如德布西(Claude Debussy, 1862-1918)、斯特拉文斯基(Igor Stravinsky, 1882-1971)都是「現代音樂」的先鋒。另外,「現代音樂」當然亦包括其他當代的音樂風格例如藍調(Blues)、爵士(Jazz)、嘻哈(Hip Hop)、。不過,對於大部份人來說,提到「現代音樂」,他們只會聯想到最常接觸到的流行音樂(Pop music)。
流行音樂,很明顯是流行文化的產物。流行文化強調商業價值、娛樂性、即時性,成功的流行曲帶來一般人的共鳴,不高深難懂, 「容易入屋」。不過,絕大部份的流行音樂,其音樂的元素例如旋律動態、和聲行進、節奏效果、整體結構其實都不太「現代」,反而是以非常接近十八、十九世紀的西方音樂元素來構成。即使是藍調、爵士、嘻哈(Hip Hop)、樂與怒(Rock & Roll)的音樂,基本上我們都可以以十八、十九世紀的西方音樂樂論來分析理解。不過,流行音樂所觸及的話題及價值觀就肯定有其時代性及獨特性,是其他音樂難以取代的,亦是流行音樂之能代表一個時代、一個地方、一群人的心聲的主因。
三,擁抱「現代音樂」?
大部份信徒對流行音樂的態度,都是不太正面的。常聽到的批評是,流行音樂質素低、歌詞內容濫情、傳播不良的道德價值、鼓勵崇拜偶像文化、商業化世俗化。
我感覺上香港大部份牧者避免接觸流行音樂,亦不鼓勵信徒去接觸,甚至認為聆聽流行曲的信徒會被當中的價值觀影響,長遠會引致「世俗的思想」滲入教會。
身為音樂人,我不能否認,流行音樂中的確良莠不齊,而且不是大眾能否輕易分辨。身為大專生、教會的牧者,我亦不能否定,的確有一部份的流行曲內容空泛、言不及義,甚至傳播有違社會道德尺度的思想。
但是,我不認為「現代音樂」中傳播最廣的「流行音樂」對於我們基督徒是完全沒有價值,甚至我們要視之為「屬魔鬼」的。
我們信仰的想像,是否只將我們的上帝「圈」在某一個範圍,離開那個範圍,上帝就管不到?離開那個範圍,就是「魔鬼的領域」,連上帝都無力介入?很多信徒都將「流行文化」看為「屬世的」、「屬魔鬼」的,我們要避免踏入那個領域,才能保持「聖潔」。
但是,若果我們相信上帝是就是全地的主,祂「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」(馬太福音五章45節),那麼,世上根本沒有一個領域,是上主的權柄「管不著」的,包括流行文化。當然,流行音樂的確充斥著很多邪惡的價值觀,但是,流行音樂同時向我們展示毫無修飾的世界真相。
Christian Scharen在他一本談論流行音樂與神學的書Broken Hallelujahs, Why Popular music matters to those seeking God[2]當中,用了很多流行音樂的例子來分享他對的體會,而且亦引用了很多魯益斯(C. S. Lewis, 1898-1963)關於藝術欣賞的理論。當中他提出了一個疑問:如果有成千上萬的人願意花錢買音樂、看電影、收看電視節目。那麼,我們就值得一問:人們在那些音樂、電影、電視節目當中找到甚麼意義,以及在人們的喜好當中他們是如何被塑造的?又這些東西(音樂、電影、電視節目)如何令人們建立他們對世界的看法?[3]
不過,實在有太多人,他們不是完全不去了解流行音樂在「說甚麼」,而是在聽流行音樂時,第一個反應是「找錯處」,看看哪一句不合呼道德、信仰,哪首歌在鼓吹不良風氣,然後「命定」那些流行音樂為「危險品」,叫信徒「避之則吉」。
但是,魯益斯認為,面對任何藝術(雖然有很多人認為流行音樂不算藝術),我們首先要在它面前「投降」。去看、聽、接收。[4]我們要透過那些作品,去了解創作者看世界及人的角度,我們不要只「看見」作品,而要「看穿」那些創作,了解它看談論的事物。[5] 這種對待文化藝術的態度,不單單反映出我們對於欣賞藝術的價值觀,更顯示出我們信仰生命的態度:上主不是列出一連串清單叫我們小心什麼是好、壞、對、錯,而是更深入的了解上主的性情,去關心上主所關心的。我們的信仰重心不是在於持守教義,而在於活出應有的生命,去回應世界上複雜互動的不同處境。[6]因著這個理解,信仰不是來自或止於嚴格、冷漠的信條或道德規範,而是建立在自由及關係的重建。好叫我們活在基督故事 (Christ Event)之中,以致我們可以實在地以基督徒的方式去感受、思想、判斷、盼望。[7]
難道聖經中沒有暴力、負面的內容嗎?其實聖經中很多地方,都有記錄人們向上帝真誠的控訴,例如約伯記三章11、20節:「我為何不出母胎而死?為何不出母腹絕氣?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?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?」詛咒敵人絕後的詩篇二十一篇:「你必從世上滅絕他們的子孫,從人間滅絕他們的後裔。」談及報仇的詩篇一百三十七篇:「將要被滅的巴比倫城啊,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,那人便為有福!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,那人便為有福!」
我不是要去證明聖經也「有問題」,相反,我要說明的正正就是,如果上帝在聖經中留下人類真實的「呼喊」,我們要問的,就是這些真誠的「呼喊」背後,上帝希望我們如何回應?同樣地,我們面對這個時代藉流行音樂發出的呼喊,我們信徒要去辨別的(discern)並不是簡單地只去判斷內容的好壞[8],而是問,那些呼喊向我們心靈發出什麼疑問?我們的信仰又可以如何回應那些呼喊?如果十架上的基督聽到到那些呼喊,祂會否只是指出那些呼喊的內容是「危險」而拒絕「側耳傾聽」?[9]
說到底,可能更多信徒只是單純的因為「我不喜歡流行音樂」而對流行音樂嗤之以鼻。但是,上帝愛世界,甚至賜下基督,因為愛而為這個黑暗、忤逆、墮落的世界、世人、文化而死,我們難道不能放下自己的喜好,以愛去了解基督所愛的文化,了解人在流行文化之中的「呼喊」嗎?
我重申,在唱頌傳統聖詩、奏唱傳統聖樂的時候,的確能叫我心靈提昇、豐富我們靈性體會,而且透過美麗的詞句音樂,我們性情慢慢地被塑造得更合上帝心意。但是在這些音樂當中,的確不是有很多可以讓我直接面對我身處的這個時代、這個社會。我不禁會問:我們香港的教會正在唱頌的聖詩,是否有足夠的深度、空間,去盛載、去揭示這個時代的黑暗、光明,歡欣、悲慟,傷痕、復和?
當我們面對那些竟然親手殺害自己國家的未來的獨裁政權、那些不敢違背權貴及財團卻斗膽欺壓露宿者的在上位者,我們有甚麼音樂可以唱出我們面對同胞的痛、社會的傷的悲慟?
我們的聖詩如何幫助我們建構起深刻有力的信仰想像,讓我們的屬靈眼睛清晰地見到,在大學生的血所染紅的廣場上,「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。他的衣裳垂下,遮滿聖殿」(以賽亞書六章1節),從心裡唱出「上主在所有人間權柄之上掌權」的認信?
二十世紀偉大的新教神學家卡爾‧巴特(Karl Barth, 1886-1968)常鼓勵信徒要「一手聖經,一手報紙」,我認為凡從事聖樂事奉的弟兄姊妹,也要要一邊唱聖詩,一邊聆聽、欣賞、進入流行音樂的世界,以使我們對世界、人性、上主有更整全的體驗了解。
「傳統聖詩/聖樂」的確是教會歷史留傳下來的瑰寶,去保留、推廣、深化、更新這些寶藏,亦的確是聖樂事奉者責無旁貸的使命。
不過,我同時呼籲各位同道,嘗試放下自己的看法、習慣、喜好,嘗試「擁抱」「現代音樂」,我相信一定可以開拓教會的視野,在每一個地方、時代、處境唱出上主既超越時空又貼近此刻的「新歌」。
其實除了「傳統聖詩/聖樂」與「現代音樂」,還有很多不同風格的音樂,是我們很少接觸的,例如不同地方的民族音樂。如果我們相信我們的主是「全地的主」,而不只是「西方教會的主」、「現代人的主」,讓我們禱告,求主開啟我們心靈的目光,不只唱自己習慣、喜愛的詩歌,而從不同的音樂當中,瞥見上主的超越一切的豐富大愛!阿門!
[1] 陳羅以。《基督教聖詩概覽》。香港:道聲出版社,2002。頁25-36。
[2] Scharen, Christian. Broken Hallelujahs, Why Popular music matters to those seeking God. Michigan: Brazos Press, 2011. Christian Scharen是Music and Theology (Nashville: Abingdon Press, 2007)的作者Don E. Saliers的學生。
[3] Sharen, Christian. Broken Hallelujahs, Why Popular music matters to those seeking God. Michigan: Brazos Press, 2011. P. 121.
[4] Lewis, C. S.. An Experiment in Criticism.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, 1961. P. 19.
[5] Holmer, Paul. C. S. Lewis: The Shape of His Faith and Thought. New York: Harper and Row, 1976). P. 34-35.
[6] Rozema, David. “Belief’ in the Writting of C. S. Lewis,” in C. S. Lewis as Philosopher: Truth, Goodness and Beauty, ed. David Baggett, Gary Haberman, and Jerry L. Walls. Downers Grove, IL: InterVasity, 2008. P.156.
[7] Holmer, Paul. C. S. Lewis: The Shape of His Faith and Thought. New York: Harper and Row, 1976). P. 108.
[8] Sharen, Christian. Broken Hallelujahs, Why Popular music matters to those seeking God. P. 113.
[9] Sharen, Christian. Broken Hallelujahs, Why Popular music matters to those seeking God. P. 133-137.